刘正谦(历任副馆长)

来源:宁夏文史馆    时间:2013-04-09

  刘正谦(1929-),号小山,回族,山东青州人。中共党员。一级美术师。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。1948年入西北师范学院学习,1953年在自治区党校、卫校、银川九中任教师工作,后调银川市文化馆、银川市政协、标准草书学社、宁夏书画院工作,1995年5月至2000年3月任副馆长。中国书协第一、二、三届理事、第二届中国书协创作评审委员会委员、宁夏书画院名誉院长、宁夏书协名誉主席,自治区人大第五届常委,自治区政协第五、六届常委。2002年4月聘为名誉馆员。

  自幼练习书法,师法何绍基等名家,擅长行书。是宁夏书协和《全国回族书画展》的倡导者、组织者和领导者。出版有《刘正谦行书集》等。作品多次入选国内外重大书法展览及在专业报刊发表,被收入《中国古今书法选》等,为博物馆、纪念馆藏或被勒石。多次到新加坡、日本、韩国、新西兰、香港、台湾、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展出,并应邀先后到日本、香港、澳门、台湾访问。中国书协德艺双馨会员,2001年获中国书协“中国书法艺术荣誉奖”。